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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村歌大赛 通 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祥发猕猴桃
    2019-02-17 10:27:59   转载

    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村歌大赛 通 知

    湖北省   02-15 12:15   浏览: 28   回复: 0   点赞: 0



     

     

    关于举办第十全国村歌大赛

      

     

    全国相关单位及党支部、村民委员会(农村社区)

    为认真践行习 近 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“三农”思想,讴歌建国70年以来中国农村的巨大成就。全国村歌大赛组委会牵头,邀请相关党委政府,文化艺术、“三农”的权威机构,音乐方面的社团、高等院校,传播媒体等,以“乡音70年·村颂我的国”为主题,举办第十届全国村歌大赛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目的意义

    村歌社舞已有千年历史,是永不过时的文化资源,是一个村的重要文化符号。创作、传唱村歌,是留住乡愁,保存、传承乡村文化根基的重要载体。

    村歌丰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,寓教于乐,是新时代村支部、村委会团结凝聚广大农民群众的强大纽带,是基层组织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有效方式。

    歌激发出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中的凝聚力、自信心、自豪感、幸福感,体现了农民的文化自觉和自信,是一个村的精神象征。组织村歌大赛、村歌展演等文化活动,是各级政府实施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文化振兴的有力抓手。

    二、活动流程

    1、作品选送。参赛作品必须是特定村的歌曲,要求词曲完整、有村歌演唱视频、有村简介(文字1000字内,图片3-5张),不收纸质作品;参赛单位必须是行政村(农村社区)、自然村,选送单位不限。作品征集即日开始至5月30日截止。

    没有现成村歌又没有条件创作村歌的村,可报名参加“助力乡村文化振兴,村歌采风欢乐行”活动。组委会将邀请音乐院校、音乐团体的词曲作者进村采风,为村创作村歌参赛。

    2、村歌盛典。参赛村歌通过网上展播,现场展演,评委打分,评出村歌十大金曲、十佳村歌、乡村好声音团体金奖、个人金奖等,所有奖项在村歌盛典公布,颁发奖牌、证书。展演、盛典拟于7月份之前举办。

    有意承办第十届全国村歌大赛颁奖盛典的单位,请在3月30日前与组委会联系。

    3、推广传唱。紧紧围绕建国70周年等重大事件,推广传唱村歌,策划系列活动。主要活动有:“庆祝建国70年”第二届人民大会堂乡村好声音汇演;“乡音70年·村颂我的国”村歌万里行展演、展览;创办中国村歌文化产业园,打造乡村文化振兴样板项目;推荐村歌金曲参加中俄建交七十年俄罗斯文化交流。活动拟于9月前结束。

    三、评委成员(排名不分先后)

        著名音乐家,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副主席。代表作《妈妈的吻》、《小螺号》等

        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农村社区小康委常务副主任,乡风文明网总编,全国村歌大赛、全国村晚创办人

    王香珠  表演艺术家,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副主席,全国村歌大赛创办人

    邬大为  著名词作家,沈阳军区文职将军,代表作《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》、《红星歌》等

        男高音歌唱家,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,解放军总政歌舞团一级演员

        著名声乐家,解放军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、教授

        国家一级演员、青年女高音歌唱家

    历剑虹  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

        湖南师大音乐学院院长、教授

    四、媒体支持

    人民日报、新华网、人民网、中央电视台、农民日报、全国乡风文明、腾讯网、新浪网、浙广直播等。

    五、联系方式

   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(农业农村部研究中心)

    电话:010-89524385  

    邮箱:xccwtv@163.com 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  网址:www.xfwmw.com

    联系人:程莉     1368332375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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